《鄯善县加强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18 13:26         文章来源:鄯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机构: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1. 政策背景

为推动全县第三产业扩规模、提档次、调结构,促进全县消费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吐鲁番市“转企升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吐政办规〔2024〕1号)、《吐鲁番市进一步加强商贸领域升限纳统工作方案》(吐政办明电〔 2024〕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和培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2. 核心目标  

规模增长:2025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20家(批发业年销售额2000万+、零售业500万+、住宿餐饮业200万+)。  

数据质量:实现限上企业应统尽统,限下抽样数据真实可信,全面反映社会消费水平。

结构优化:形成“限上企业抓增长、近限企业抓培育”的梯次发展格局,推动企业规范化、连锁化经营。

二、明确纳统时间安排

1、月度纳统。2024年10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并在2025年达标的,可以在每月10日前向统计部门申请入库,次月开始报数据。

2、年度纳统。年度申报纳统分两批次进行,时间一般为每年11月至次年1月,达到纳统标准的以往年度经营主体可进行年度纳统。具体时间以当年国家、自治区统计部门下发通知为准。

三、部门协同发力,构建服务闭环

1. 职责分工清单化  

县商工局:统筹协调,牵头加油站、汽车销售企业培育;

统计局:指导纳统流程,开展业务培训;

市场监管局:推动个体户转企,摸排餐饮、药品流通主体;

税务局:提供税收数据分析,落实减税降费;

各行业部门:按领域建立培育库(住建局负责建材销售,文旅局负责民宿酒店等)。

2. 联动服务机制  

信息共享: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定期推送新注册企业、达限企业名单;

季度调度:分管副县长牵头召开协调会,协调各部门推进解决限上企业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保障措施

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事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对新升规纳统企业的服务,确保新升规纳统企业“进得来、报得出、留得住”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广泛支持、积极配合商贸流通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的良好氛围。

咨询电话:0995-838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