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1 17:17
文章来源:鄯善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机构:
按照《关于自治区矿山安全分级属地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委会印发<自治区地、县领导干部包保(包联)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内容的规定(试行)》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联系包保责任,层层压实辖区矿山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矿山监管盲区。鄯善县应急管理局对2026年非煤露天矿山及尾矿库政府部门包保责任人、监管部门包保责任人及日常监管主体进行了调整。现将非煤露天矿山及尾矿库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单位及包保责任人名单予以调整并公示,包保责任人在培训或外出期间,相关责任由工作承接人承担。
鄯善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