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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鄯善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次数:    【字体:

库尔班·卡德尔、许良友等7名代表:

库尔班·卡德尔、许良友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妇女儿童临时庇护场所”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鄯善县民政局不断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儿童福利等领域内,有效保障了贫困妇女儿童的基本生活,确保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为提升妇女儿童关爱保护能力,县民政局在社会福利中心设立了一处妇女儿童庇护站,日常工作通过与县妇联、县公安局等部门单位相互配合、协同发力,多形式、多角度面向妇女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帮助、权益维护、心理辅导、关爱帮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

妇女儿童的保护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也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各相关部门支持,共同给急需帮助的妇女儿童带来希望和帮助。今后我们将联合县妇联、县公安局等单位,不断增强人性化调解疏导,并与治安管理处罚强制手段相结合,持续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做好妇女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鄯善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0995-838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