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鄯善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截至2023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的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全面及时公开。按照《民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过政务平台、政府网站等,动态更新机构概况、权责清单、民生公告等各类信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公开。紧紧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政策,增强政策解读吸引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指导监督,各部门指定1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2023年,未发生泄露国家秘密、民政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综合运用12345服务热线、民政网站、新闻媒体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准确对外公布民政法规和政策,回应困难群体关切。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对待上级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本年度未产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文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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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

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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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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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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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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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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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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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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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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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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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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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存在着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加大公开力度,着重做好重点事项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