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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6年第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经鄯善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审核,认定鄯善县慈善会具备2026-203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条件的收入,可以作为免税收入。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鄯善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