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管护责任。 严格落实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全县共设立三级河长71名,其中县级15名、乡镇级33名、村级23名,形成了县级领导带头、层层落实责任、常态巡查管理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
2、严格巡河制度,强化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聚焦河道行洪安全、水域保洁、岸线管控、排污口排查、生态保护等重点内容,各级河湖长按期开展巡查。上半年全县累计巡河518次(县级26次、乡镇级119次、村级373次),巡河总里程2915公里,完成应巡任务的153%(应巡337次),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交办、早处置。
3、强化日常管护,结合汛前检查集中清理“四乱”。 在强化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将河湖“清四乱”与汛前检查紧密结合,县水利局联合各乡镇场对重点河流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开展集中整治。累计开展排查清理行动13次,出动大型机械2台、小型三轮车6台、人员60余人次,重点对柯柯亚河、二塘沟河等河段进行清理,共清理河道约21公里、清运各类垃圾约3.8吨,有力保障了汛期行洪畅通。
4、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精细化管护水平。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爱河护河意识,不断巩固乡村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推动河湖管护向精细化、常态化迈进。
5、规范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管。上半年共审批涉河建设项目37个,并对所有项目实行事中、事后跟踪监管,严禁未批先建、报建不符等现象,确保水域岸线利用合法合规、安全有序。
鄯善县水利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