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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撤销)鄯善县亿联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2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鄯善县亿联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业务变更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已收悉。经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核,确认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21MAE8LDPU4L,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65042120250002,法定代表人:王红玲)提交的变更申请及相关情况,符合代理记账资格终止、撤销的法定条件。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条一第(三)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之规定,我局现作出如下决定:依法终止并撤销你公司代理记账资格,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你公司不得以代理记账机构名义,承接、开展任何形式代理记账相关业务,对已签订生效的代理记账委托合同,须依法依规完成业务交接,确保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结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第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之规定,请你公司严格遵照条款要求,按期完成相关登记。

 

鄯善县财政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