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峪沟景区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发布时间:2025-12-02 16:59         文章来源:吐峪沟景区       浏览次数:       发布机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景区火灾、地质灾害、游客意外伤害极端天气、食品安全等各类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景区千年文脉损害,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景区有序运营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吐峪沟景区地形复杂、文化资源珍贵、游客流量季节性波动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机制

一、总则

)适用范围

机制是景区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应急工作的总纲,适用于吐峪沟景区。

)事件类别及分级

1.事件类别

自然灾害类:因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如滑坡、泥石流等)、水文灾害(洪水)、水旱灾害、生物灾害和火灾等造成游客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事故灾难类:包括道路旅游交通事故、景区大型游乐设施设备事故、观光游览设施事故、火灾、爆炸等高危旅游项目事故,以及拥挤踩踏等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类:包括传染病疫情(如重大突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职业危害、动物疫情等严重影响旅游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④社会安全事件类: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极端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及重大旅游投诉纠纷等。

2.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Ⅰ级),是指下列情形: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②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③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2)重大(Ⅱ级),是指下列情形: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②旅游者2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③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3)较大(Ⅲ级),是指下列情形: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中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②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③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

4)一般(Ⅳ级),是指下列情形: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

②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③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文旅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预案演练,提升防范能力。

3.快速响应,协同联动: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力量作用,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二、组织体系

成立吐峪沟景区旅游安全领导小组,由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以及景区管理人员组成明确专职安全员和流动安全员负责区域,划定股室包干区域。

长:(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阿合买提·依明(党组副书记、局长)

宾(景区管委会主任)

杰(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阿帕尔·加帕尔(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村委会主任

阿力木·买买提吐峪沟景区警务站站长)

员:阿不来·尼亚孜(吐峪沟景区安保队队长)

买买提·沙塔尔(吐峪沟景区保安队副队长)

田玮(吐峪沟景区工作人员)

漆建豪(吐峪沟景区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组:常连山(吐峪沟景区环卫队队长)

帕提麦·麦麦提(吐峪沟景区工作人员)

医务人员:阿帕尔·热西提(吐峪沟乡卫生院院长)

下设景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95—8360032。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措施

1.日常排查:各部门每日排查分管区域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游览设施、用电用水、边坡道路等),重点查防火、排水,建立台账,即查即改;

2.专项排查:节假日、重大活动前及汛期、高温、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来临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人员密集区、高风险点位防控;

3.宣传培训:在景区入口、核心景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疏散示意图,通过官方平台发布安全须知;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消防、急救、疏散等专项培训。

预防信息收集与分析

1.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信息收集网络,通过旅游企业上报、游客投诉、媒体报道、气象、水利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渠道,及时收集旅游安全信息。

2.信息分析研判:领导小组要组织成员对收集到的旅游安全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研判,评估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定预警级别。

(三)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由领导小组统一发布,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向公众和旅游企业发布。发布的预警信息应包括预警级别、预警区域、预警期限、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等内容。

四、应急处置流程

(一)事件报告

1.报告时限:任何人在发现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当前状况以及需要支援的事项等。

(二)先期处置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工作人员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游客疏散、救助受伤人员、控制事态发展等,控制事态扩大,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三)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领导小组全员到位,全力配合属地政府及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处置,优先保障人员转移;

2.Ⅱ级响应:组长现场指挥,调动所有专项工作组,关闭景区或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救援处置;

3.Ⅲ级响应:副组长现场指挥,相关工作组联动处置,局部关闭受影响区域,及时疏导游客;

4.Ⅳ级响应:事发部门负责人牵头,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配合,快速解决问题,不影响景区整体运营。

(四)分类处置要点

1.火灾事故:重点保护古村古建筑、石窟文物,使用就近消防设施初期扑救,组织人员沿安全通道撤离,对接消防部门;

2.地质灾害(滑坡、坍塌泥石流):封锁危险区域,组织人员向安全地带转移,使用沙袋、防护网临时加固,监测地质变化;

3.意外伤害:现场急救后根据伤情转运医院,联系游客家属,做好安抚;

4.极端天气:关闭大峡谷石窟等高危区域,组织游客到应急避难场所避险,做好保障措施

5.食品安全:封存可疑食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救治中毒人员,做好信息登记。

6.极端宗教: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救治保障生命安全,同步联动景区警务室、属地村委会开展联合调查核查。

(五)应急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伤亡人员妥善安置、次生风险消除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游客后续治疗、康复及家属安抚工作,协助处理保险理赔;

2.对征用的物资、场所予以恢复或补偿,尽快恢复景区正常运营秩序。

(二)调查评估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景区要及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景区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规划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改进

景区每年1月份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和评估,向主管部门报告。针对事件暴露的问题,修订应急预案,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员工培训演练,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组建景区应急救援队,每年不定期专项培训及联合演练,联动属地应急、公安、医疗等部门建立支援机制。

(二)物资保障

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急救箱、担架、警戒带、应急灯等物资,在古村、石窟等重点区域增设储备点,定期检查更新。

(三)经费保障

设立安全应急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物资采购、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及后期恢复需求。

)技术保障

依托相关单位或专业机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七、监督管理

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公司或个人追责;

2.对在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公司或个人予以激励,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本机制由吐峪沟景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每年修订一次。

吐峪沟景区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