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0603120/2024-00332
  • 发布机构:鄯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鄯政发〔2024〕22
  • 公开日期:2024-04-01 17:32
鄯政发【2024】22号 关于授予米克然木•司迪克“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4-01 17:32         文章来源:鄯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艺场,县直各单位:

近年来,鄯善县大力弘扬倡导见义勇为社会风尚,在全县形成了扶正祛邪、惩恶扬善、勇担责任、崇尚正义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

2023416日,县人民医院儿科大夫米克然木·司迪克和丈夫依买尔·亚库甫经过连木沁镇连木沁坎村惠民小区门口时,看到道路中间躺着一名小女孩,米克然木·司迪克急忙下车查看,发现小女孩已处于昏迷状态,心脏骤停,她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心肺复苏抢救措施,小女孩逐渐恢复心跳,随后及时送往鄯善县人民医院。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树立先进典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米克然木·司迪克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10000元。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先进学习,以米克然木·司迪克为榜样,学习她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高尚品德,学习她公而忘私、乐于助人的职业道德,让见义勇为成为新时代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为加快鄯善县重新崛起、重塑辉煌汇聚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