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19:24         文章来源:鄯善县司法局 发布机构:      

2022年,鄯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农业农村实际,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全面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依法行政

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年度述法工作已开展。重要事项按照“三重一大”进行集体决议。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全局营造浓厚的遵法学法用法氛围。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2次;开展宪法学习2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2次;学用结合,推进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健康发展。

(三)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聘请1名专业律师为局法律顾问,为全局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服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审核和案卷评查,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

(四)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

组织集中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2年制定印发文件,按照文件备案程序向县委、县政府履行报备手续,均为工作方案、请示类文件,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发文进行梳理和合法性审查,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

(五)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申报和考试工作,17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持证上岗。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已配发到位,并举行了统一着装仪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吐鲁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获得鼓励奖。

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度”。实施执法公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执法服务指南、执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实行亮证执法。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统一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文书作规范和要求,确保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案卷完整齐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审核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案卷评查和审核指导,保障农业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办案。推进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行动,深化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持续加强农资、动物检疫、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等各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496人次,检查经营场所820家次,农业违法案件立案18件(其中: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违法案件6件,农机案件1件,种子案件1件,违法经营农药案件3件,违法经营肥料案件3件,动物检疫违法案件4件),已全部结案,结案率100%,有力防范和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完成县级农业农村系统权责清单实施编制和发布工作,并及时在鄯善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全部行政许可纳入清单管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大厅农业农村窗口依托新疆政务服务网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均可实现“最多跑一趟”办结。落实“好差评”制度,窗口干部服务态度良好,实现“零投诉”。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管机制和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调整更新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制定内部抽查计划4次,与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抽查计划1次,共抽查经营主体23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未发现问题。四是落实吐鲁番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共受理问题工单21件,均已按时回复办结,群众反馈满意。五是落实政务公开。将法治政府工作报告、行政处罚信息、法律法规解读在县政府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

(七)认真做好农业农村普法工作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和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清单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重点对象普法。突出落实以领导干部为示范带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年度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考率为100%

二是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以举办宣传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活动,推动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进村入户,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对新出台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制作普法视频3部。

三是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把农业农村普法工作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同“法律明白人”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组织各乡(镇)以“法律明白人”、村组干部等为主要培育对象,对照示范户的基本条件,开展示范户认定、登记造册、授牌和备案工作。2022年,全县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35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宣传力度有待丰富。多采用发放宣传单等传统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群众参与度不高;对于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互联网、短视频、“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利用较少。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训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和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针对性强、普及面广的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有效引导、促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依法行政,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八五”普法要求,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专题培训,推动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农村。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