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19:26         文章来源:鄯善县司法局 发布机构: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依规决策。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集中研究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集中领导,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律素养。

将法治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领学+自学”的方式,深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入脑入心、取得实效。同时,不断加强学法培训,由法律素养高、政策把握准的业务骨干对全体干部职工定期进行集中培训,各科室采取“以老带新”、“一对一”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整体法律素养,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开展,有法可依。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制定全局普法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日常执法检查,举报投诉过程中,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个层面,通过外宣和内宣两种方式,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两个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法规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办法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宣传1场次,发放劳动保障宣传资料512份,组织召开座谈会1场次,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两个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人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取得的成效

1.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成效显著。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关注网络舆情投诉,确保群众投诉渠道畅通。二是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线索建立案件处理台账,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三是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截至目前,受理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9件,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9件;协调处理11件,共计为162名农民工,追发待遇159.36万元。

2.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4家劳务派遣机构、市场监管局推送15家经营范围含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机构按照不低于50%比例随机抽查(随机抽查劳务派遣机构7家,抽查经营范围含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企业15家)。同时对5家劳务派遣机构,6家经营范围含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企业(1家已变更经营范围,2家注册至今未经营)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指导企业通过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缩短工时、调整工资、轮岗轮休等措施稳定劳动关系;指导企业依法调整用工方式、妥善做好各种突发性等情况下引发的劳动矛盾关系处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69件,其中调解结案56件,正在办理13件。涉及劳动者70人,涉案金额355.89万元。

4.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311日至316日,通过对全县22家从事劳务派遣单位和职业中介进行核查,结果显示均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经营范围登记,并在人社部门办理了经营许可和备案事项。全县目前有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企业15家,近两年派遣员工892人,涉及用工企业32家。主要在县域内经营,负责县直单位保洁、学校保安、吐哈石油公司(保安、保洁、保绿)、县人民医院和维吾尔医院(保安、保洁)、酒店餐饮服务以及部分涉及石油技术服务类企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有待加强。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统筹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隐患排查、研判、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推进人社公共服务质效。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

二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发展。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对建筑业、餐饮业等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等活动,对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及时介入,督促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努力促进本区域内劳动关系和谐走向新高度。

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切实提高仲裁员的岗位实践和业务操作能力;严格执行所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增强仲裁员工作责任心,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效能;坚持“重调慎裁”,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做到实体合法、程序正当,进一步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其次,完善案前调解机制,将“刚性”裁决与“柔情”处理有机结合,对申请仲裁的案件先行调解,使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力争将争议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集体劳动争议、农民工欠薪案件等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开辟绿色维权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争取用最短的时间维护劳动者的核心权益。

四是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按照普法规划和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