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19:19         文章来源:鄯善县司法局 发布机构:      

2022年,鄯善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现将我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民政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县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今年以来,局党组听取法治工作汇报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4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2次。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民政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2.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调整民政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党组法治工作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对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述法主要内容任务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和述职重要内容。

(二)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能

1.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制定《鄯善县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提升民政业务经办质效,切实便民利民惠民。一是通过加强民政政务公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实行网上年检,进一步简化年检流程和年检时限,为社会组织切实减轻负担。二是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 “跨省通办”,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能力方便了工作开展,提升了社会服务能力。三是简化低保、临时救助等审批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办事流程。四是积极学习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流程,为今后开展“跨省通办”工作打下坚实的政策理论基础。

2.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一是推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应用。组织乡(镇、场)、各村(社区)精准核定当地村(居)民委员会名称、数量,持续完善村(社区)服务设施、服务机构、服务人才、服务事项信息和村(社区)组织等数据信息。督促各村(社区)按时报送全国基层治理统计半年、全年报表,为基层自治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发挥重要作用。二是扎实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高度重视引导各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倡导移风易俗、改善人居环境、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重点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明确党组织要主持制定或修订工作,加强领导和把关,注重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幼、勤俭持家等优良传统,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保证正确方向,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化为村(居)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增强村(社区)自治能力。三是积极引导村(社区)提高社区村(居)民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村(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村(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支持和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村(社区)协商机制。

(三)履行依法行政制度

1.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抓住机构改革契机,根据市民政局的指导目录,按照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等“要求,全面梳理优化群众办事事项,进一步提高办事事项标准化水平,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实现集成高效审批。强化一线窗口人员对民政进驻中心业务的了解和掌握,提高无差别受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实现“一个窗口”面向群众,群众企业办事跑一次。

2.依法实施社会兜底救助。严格对照《社会救助条例》和《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规定,依法开展困难家庭的审核审批工作。充分利用核对系统数据共享和自动比对的优势,加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加强救助管理部门信息交换机制建设,严把核准认定关口,每月按标按时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切实做好全县各类困难困境群众的兜底保障工作。加强规范监管,组织开展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对11个乡(镇、场)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推进常态监督管理。

3.依法登记管理社会组织。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认真把好登记初审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审批,认真审核,凡名称不规范、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确保登记质量。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社会团体3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

4.不断规范婚姻登记业务。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的受理、审核、办理等流程,推动行政确认行为更趋规范化、程序化。2022年初至今,办理结婚登记918对,补办结婚登记460,受理离婚登记1302(已办理496),开展婚前教育和婚姻调解服务1500余次。

(四)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动员全局干部报名参加执法证件考试,进一步充实民政领域法治队伍。2022年,组织两名干部参加并通过了执法证件考试,已取得执法证。二是通过号召干部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等方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扎实掌握执法程序和执法规定。

2.提升服务监管质量。一是开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制定了《鄯善县民政局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认真按照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行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摸排查出我县“僵尸型”社会组织,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截至目前,我县“僵尸型”社会组织总共10家。已注销登记7家。正在推进的3家,其中1家准备注销登记材料,2家正在走撤销登记流程。二是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制定了《鄯善县民政局关于设立非法社会组织线索举报电话的通知》,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未收到举报电话或举报邮箱。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22年依法依规办理政协提案1件并在政府督察网和厅门户网站公开了办理情况,答复率和公开率100%。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鄯善县民政局机构设置情况及主要领导联系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4.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符合主动公开要求的信息全部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加大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1.切实提高民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将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纳入2022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民政业务培训计划,加以推进落实。二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十大报告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内容,切实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工作、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落实民政干部日常学法和测试制度。将法治培训纳入年度民政业务培训计划,实现法治培训与业务培训同安排。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积极开展网络在线学法,有效增强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意识。

2.持续推进民政服务对象普法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制定普法规划。进一步健全民政普法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提高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深入推进民政相关领域依法治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清明节”、“重阳节”、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重点开展了《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老年人、青少年、农牧民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了人人弘扬法律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科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职工法治业务水平不高,对民政领域法治建设政策法规掌握及理解的不深不透,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注重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坚持以法治思维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在全局形成学法宣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普法宣传。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救助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普及,不断扩大民政法规政策知晓度。在政务服务大厅网站上将民政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

(三)积极营造氛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壮大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壮大执法力量,不断加大执法业务培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监管辖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等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审批工作,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