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鄯善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始终坚持以保护和改善环境为目的,强力推进,突破创新,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情况。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鄯善县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同自治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思考谋划2025年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中。二是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采取中心组、党支部、主题党日和研讨会、读书班等多种形式进行研学讨论。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原原本本、反复全面地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法治建设常态化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干部职工定期学法制度,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2场次、参加“逢九必讲”22余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1次,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依托“民族团结一家亲”、乡村振兴结亲走访活动等,在克其克村积极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受教育群众100户166人次。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有执法证人员8人,能够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在依法行政工作、重大合同审核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今年共出具8件案件的审查意见。四是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跟踪服务制度等制度,主动靠前服务,为企业提供电话咨询、网上公开、申报等服务,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大力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全年共受理建设项目71个,全部出具初步审查意见。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72家,实现辖区企业持证排污全覆盖。督促69家单位完成2024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审查及整改工作,推动48家重点管理单位完成季报填报审核。开展排污登记单位清理整顿,累计清理755家(注销387家、延续或变更368家),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管理秩序。
(三)牢牢扭住总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
一是保持警钟长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牢固树立稳定常态化长效化思想,始终保持稳定工作逢会必讲,时刻保持增压态势,对自治区党委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强化认识,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提升干部职工聚焦总目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维稳措施。建立健全维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制度,在敏感节点加大备勤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处突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反应和处置能力。加大维稳投入力度,保证“三防”设施配备到位,加大内部督查力度,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确保各项维稳措施落实落细。三是做好群众工作。主要领导定期前往包联村与村两委沟通交流,开展入户走访,掌握村委会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春节、古尔邦节期间,为村委会及困难群众解决冬季取暖用煤20吨,节水薄膜220公斤、价值2400元的滴灌带、价值5200元的电缆。全局干部为民族团结结亲户张贴对联,一同过传统佳节并送去价值1400元的大米、面粉、食用油等慰问品,密切了干群关系,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增强。
(四)以减污降碳为核心, 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
1.环境质量目标明显提高。2025年1-12月,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有效天数为359天,优良天数293天,优良达标率81.6%。扣除沙尘影响后,PM10均值浓度77ug/m3;PM2.5均值浓度34.9ug/m3,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水环境质量长期稳定达标,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和水源地优良水质达标率为100%,未出现劣于Ⅴ类水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锚定问题靶向发力,狠抓督查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县环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将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县委、县政府高位推动,构建“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分级负责”整改体系,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推进会议1次,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调度会议10次,常态化开展现场检查13次、信访问题“回头看”2次,迎接自治区、市级帮扶指导组检查5次,精准掌握整改进度、动态优化整改举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10项共性任务全部验收销号、14件信访投诉全部办结;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稳步推进,2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2项,剩余7项未完成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7件信访投诉全部办结,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
3.聚力污染防治攻坚,治污成效持续彰显。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源头管控、精准治理为抓手,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实工业污染监管,对12家涉气企业执行错峰生产,检查其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时发现6个问题并全部整改;对20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在产企业排查,发现39个问题,27个已整改、12个正在整改,督促企业完成46套在线监测设备采样点加装视频监控并与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开展大气无组织排放摸底排查,对12家储煤货场、洗煤厂开展检查,发现10个问题并全部整改,组织对36家加油站、8家涉VOCs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12个问题并全部整改,帮扶太玺实业完成环保绩效C级提级,督促2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完成城市燃煤锅炉拆除15台、淘汰乡镇10蒸吨以下小锅炉48台,落地新城北区供热管网改造及4个片区3598户老旧小区、燃气地下管网改造项目;严管煤炭质量,检查散煤经营户27家,抽检散煤28批次,合格率100%。统筹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推动6个建筑工地接入智慧工地一体化平台系统,58个在建项目落实扬尘管控,开展扬尘治理检查12次,发现24个问题并全部整改;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出动923车次、1922人次,整改露天焚烧15起;检查露天烧烤摊点192个,整改油烟问题11个;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办理大型汽车注销17笔、查处报废车违法21条。二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检查,从严抓实水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累计巡河1294次、5664.96公里,清理河道垃圾5.2吨,推动河道环境突出问题有效整治;协同推进县级、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目前水源地调整和取消方案正在编制;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管,排查整改问题1个,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保持城镇、乡村黑臭水体零存量。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严格土壤污染源头管控,规范建设用地准入,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推进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组织14家单位开展地下水与土壤监测,对园区内企业开展地下水隐患排查,发现问题11个,均已完成整改;自治区反馈的地下水污染问题21个,目前19个已整改到位,2个正在推进整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完成吐峪沟乡2个整村污水治理项目,累计完成31个村治理任务,全县农村污水治理率提升至38%,完成市级考核指标。常态化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鄯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鲁克沁采油管理区每月向公众开放1次,全年共接待社会公众260人次,通过工艺流程讲解、设备运行状态展示等方式,呈现固废处置全链条操作,推动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四是强化固废危废监管防控。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运行电子联单1.0683万批次,转移危险废物24.0748万吨,完成46家涉危废企业、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估及问题整改。强化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与风险防范,督促23家企业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报,13家企业完成大宗固体废物堆场申报,申报率100%;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倾倒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22个点位,发现问题11个,均已完成整改;推动13家单位安装危险废物电子地磅并与自治区固废平台联网。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专家和部门的意见,经承办科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适时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注重专家的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
2.建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我局调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建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要求每一案件必上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查处案件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适用法律及定性是否正确、法定程序是否符合、是否移送公安等方面进行审核、表决,确保执法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有序,保障案件审理质量。
3.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要求对2025年以来出台的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梳理。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环保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要求,做好自由裁量工作。
(六)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培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与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
2.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立案审批、调查询问、现场勘验、听证申辩、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移送移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相关程序,完善环境行政处罚流程。按照“大练兵”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执行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坚决杜绝执法“一刀切”和简单粗暴现象。随机检查74家企业,立案查处10起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128.876万元,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扎实落实监察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推进差异化监管措施,确定5家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3次,最大限度降低对正面清单企业经营的影响。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快环保移动执法系统的普及使用,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完成日常监理任务、在线异常任务、随机抽查任务、文书送达任务工作。积极推行“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我局对“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部署,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了《鄯善县“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环境监察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建立了“谁批、谁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排污单位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对不依法审批、不依法作出行政命令以及其他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16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帮扶,发现问题49个,均已整改,以专业指导助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4.畅通环境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及《鄯善县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我局联合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查处环境违法犯罪以及衔接工作有关情况,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常态化的信息互通共享,畅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沟通渠道,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5.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网站、政务大厅、局机关等区域按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内容,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公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我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在执法活动中要统一使用环保系统执法文书样本;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安排专人进行服务事项等信息咨询解答;配备音像记录设备。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局机关案件集体审议审核小组;聘用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环保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为全县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所有建议、提案办结率、答复率、答复率均为100%。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认真做好“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12345政务服务平台”环保投诉信访案件的调查工作,对反映的环境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回复网友,树立环保部门敢担当、负责任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受理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12件、12345平台投诉24件,全部办结,群众回访满意率100%,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问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网格化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鄯善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网格化监管机制。
(八)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充分利用“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举报电话和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秉承着“调解环境纠纷”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相结合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办理制度,同时实行案件办理责任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依法做好信访双方的调解工作,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督导办案单位落实信访回访工作。
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结合日常环境监察工作,把环境信访、环境排查工作与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及大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污染隐患和风险源排查,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思维运用的精准性、系统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仍需加强。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编制较少,执法任务繁重,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有不到位的情况。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三)持续强化严格规范执法。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和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程序,严格实行现场调查、审核和决定“三分离”制度。
(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指导帮扶企业守法合规发展,服务保障县域高质量发展。
(五)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实效,推动生态环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六)强化环境行政执法联动。继续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推进环保与司法联动工作。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鄯善县分局
2026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