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2021年5月11日
二、背景依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4号)和《吐鲁番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三、目的意义: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财税体制、预算体制、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迫切要求,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实现我县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四、执行口径: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列入省年报库的道路(含桥梁)以及相配套的附属设施项目;执行主体是各镇人民政府,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操作方法:
本方案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县、镇两级年度工作目标进行政府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
六、文件重点内容:
本方案主要包含: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等方面。
工作目标:到2022年,一是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二是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三是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四是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均列入养护计划,列养率达到100%,做到有路必养。五是年均养护工程占年度农村公路总里程的比例不低于5%。六是好路率为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七、落实的措施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
2.广泛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3.强化政府督导考核。
4.加大改革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