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00000/2023-00024
  • 发布机构:鄯善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有效
  • 公开日期:2023-03-24 12:50
关于公布鄯善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12:50         文章来源:鄯善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法治统一,促进依法行政,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259号)、《关于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吐政办明电〔202236号)有关规定,县司法局组织有关部门对20211231日前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县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文件5件,拟修订8,废止失效21件。现予以公布。

宣布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实施部门重新起草按程序印发,逾期文件自动失效。

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废止或失效,对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实施部门要做好文件停止执行后的管理衔接工作。

附件1:鄯善县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附件2:鄯善县决定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附件3:鄯善县决定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1件)


鄯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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