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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2020-03-24 00:00
鄯政干〔2020〕1号 关于刘建明等十一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4 00:00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艺场,县直各单位:

202018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复议同意:

刘建明同志任县公安局高铁北站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丁毅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顾建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享受正科级待遇),免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阿不力米提·买合木提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免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副科长级)职务;

买买提·达吾提同志任县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史立刚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

免去郭秀元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刘小武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龙驯蛟同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陈智勇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唐一秋同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