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30 17:15
文章来源:鄯善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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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县领导干部包保(包联)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内容的规定(试行)》要求以及近期领导分工调整情况,进一步压实煤矿、煤田火区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现对3处拟建设煤矿、1处煤田火区、14座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鄯善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