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现将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8·1”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日11时01分,由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鄯善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鄯善镇50套),在三层楼吊篮进行外墙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造成两名工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2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令第196号)有关规定,2024年8月21日,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为准确认定“8·1”高处坠落事故性质,确保证据合法、充分,事故性质认定准确科学,经调查组集体讨论研究,事故调查组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调查报告延期60天,于2025年11月12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事故调查报告》结案请示,2024年12月10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批复。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8·1”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方案》(鄯安防办函〔2025〕37号),评估小组深入事故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评估,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追究落实情况
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鄯善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鄯善镇50套)总承包单位,2025年1 月12 日鄯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研究决定,在鄯善县住建领域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事故责任个人追究落实情况
1、彭某: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鄯善镇50套)项目经理,2025年8月16日鄯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项目经理彭某行政处罚贰万元整(20000元),已缴纳指定账户。
2、谢某: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鄯善镇50套)专职安全员,2025年8月16日鄯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给予谢某行政处罚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已缴纳指定账户。
3、王某某: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市鄯善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鄯善镇50套)作业人员,2024年9月30日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王某某开除处理,已解除劳务合同。
4、许某某: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市鄯善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鄯善镇50套)作业人员,2024年9月30日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许某某开除处理,已解除劳务合同。
5、仝某某:鄯善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鄯善镇50套)总监理工程师,2025年3月15日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总监仝某某进行3000元罚款。
6、韩某:吐鲁番市鄯善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鄯善镇50套)现场监理员,2025年3月15日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监理员韩某进行2000元罚款。
四、事故防范、整改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1、事故单位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公司日常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制定和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二是根据工地施工特点,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编制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并严格审批管理;三是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场地辨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四是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是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增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责;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周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运用实际案例对监理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安全监理日志制度、项目总监总结制度、工作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完善安全监理计划书;四是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管,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用具清理出场;五是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二)事故有关监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鄯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召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求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代表作出安全生产承诺,明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严禁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确保安全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二是开展全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以及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行销号管理 ,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是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常见事故类型,细化应急响应流程;每季度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评估组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被评估单位均能依据县人民政府批复意见,监管部门和事故企业均严格按照批复事项要求,坚持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对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对行业领域作业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