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县域经济和谐发展
发布时间:2023-07-13 10:39         文章来源:鄯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重要指示精神,鄯善县始终坚持把生态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底线,全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排查整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按照生态环境只能向好、不能变坏的要求,扎实履职尽责,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督促落实大气“六控”各项措施,配合抓好“河长制”有关工作,全面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积极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巩固改善我县环境质量。20231-6月,空气质量优良达标率为54.5%,比上年同期下降11.7个百分点。PM10均值浓度157ug/m3,较上年同期上升34.2%PM2.5均值浓度58ug/m3,较上年同期上升9.4%;扣除沙尘影响后,PM10均值浓度106ug/m3PM2.5均值浓度47ug/m3。县域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考核标准,达标率100%,未出现劣于Ⅴ类水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优良。

严格审批程序,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选址布局不合理以及对环境敏感区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杜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坚持以互联网为功能载体,积极推动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严格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的公告》相关要求,努力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对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非涉密的建设项目,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做到“不见面审批”。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和30个工作日大幅缩减到15个工作日和8个工作日内,登记表实行即时办理,全过程在网上公开,实现环评审批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以上。截至目前,共受理31个建设项目,其中对18个项目出具初步审查意见,1个项目进行审批,12个项目完成网上备案。

提升服务效能,保障重点项目实施。通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环评前期服务,主动咨询环评专家及相关行业专家,提前研判项目实施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指导企业及时优化调整生产工艺、环保措施,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效率。加大企业帮扶指导,深入企业现场开展服务,对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纯晶等县域内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交流,了解企业手续办理情况、生产运行状况及需求困难,对于企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指导企业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全力支持企业尽快落地建设。

强化依法监管,确保县域环境安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原则,有序开展日常监督管理。2023年以来,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件,配套办法案件4件,处罚金额257.119万元,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执法氛围。受理12369投诉平台投诉案件5起,已办结4起,正在办理1起,群众回访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