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库尔班江·尼扎米丁调研我县“林长制”“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县委常委木拉提·尼加提、县林草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政府办部分工作人员陪同调研。
库尔班江·尼扎米丁一行先后到辟展镇乔克塔木村、岔路口至七克台路段、连木沁镇巴扎村、连木沁镇尤库日买里村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听取“林长制”“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农田防护林、道路防护林、河道、涝坝等管理情况。
库尔班江·尼扎米丁指出,全面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是保护生态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林长制”、“河湖长制”促成“林长治”“河湖长治”,统筹好宝贵生态资源,全面提升生态资源利用效益,形成以水养林、以林护水的良性循环。
库尔班江·尼扎米丁强调,全县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林草和河(沟)流管理作为生态保护的重要任务,要压紧压实林长、河长责任,切实完成好巡林、巡河工作,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科学务实、精准有效地抓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质量提升、河(沟)流资源保护、河(沟)流环境改善等工作,做深做实林草资源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坚持着眼长远、增强定力,做好生态资源保护利用文章,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为我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我县共有森林资源60932.75公顷,设立县、乡、村三级林长311名。共有河(沟)流15条,设置县、乡、村三级河长38名。近年来,我县持续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形成了县级领导带头、层层落实责任、常态化巡察管理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