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8 12:33
文章来源: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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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农用地管理,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文件要求,2022年12月22日,由经办机构鄯善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鄯善县国有农用地租赁金价格调整听证会议,各听证代表认为价格调整符合国家、自治区方针政策,一致同意鄯善县国有农用地租赁金价格由原不低于50元/亩/年调整至不低于180元/亩/年。2023年1月4日,在鄯善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调整鄯善县国有农用地租赁金价格的公告》,公示期为15日(自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9日),公示期限结束后未收到任何异议。根据工作程序,现予以发布鄯善县国有农用地租赁金价格按照不低于180元/亩/年标准收缴,此标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