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2 10:18
文章来源:鄯善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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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2﹞14号)文件精神,充分征求并采纳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形成了《鄯善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21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提出意见。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 系 人:葛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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