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31 19:15
文章来源:鄯善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序 号 |
地区 | 矿山名称 | 地址 | 开采方式(地下/露天) | 设计生产能力 (万吨/年) |
开采 矿种 |
最大开采深度(米)/边坡高度(米) | 开拓 方式 |
最大单班下井作业人(仅限地下矿山) | 生产 状况 |
企业或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手机号 | 日常安全 监管主体 |
政府包保责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 | |
地(州、市) | 县(市、区) | |||||||||||||
1 | 吐鲁番 | 鄯善县 | 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库姆塔格钠硝石矿C区 | 鄯善县七克台镇沙尔湖 | 露天 | 114.86 | 钠硝石 | 0.5米-1.6米 | 机械开采 | 正常生产 | 苟松成/主要负责人/18699525668 | 鄯善县应急管理局 | 周毅新/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1809***8016 | |
备注:1.开采深度是指矿山井口到最低作业水平深度,不是井口或井底标高。 2.生产状况是指正常基建、正常生产、停产、停建等。 3.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是指省、市、县中负责直接监管矿山安全的责任部门。 4.中央企业所属非煤矿山、尾矿库“头顶库”、四等及以上尾矿库、采深超800米或者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非煤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20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原则上不得下放至县级及以下部门,因市级监管力量不足确需下放至县级部门,需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审核同意。 5.报送自治区清单中要载明在政府主要媒体公示链接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