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满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15”物体打击事故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10:57         文章来源:鄯善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2023721日,组织县住建、公安、人社、总工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部等工作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对2021年新疆满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15”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112152157分,新疆满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二期年产40万吨工业硅建设项目工地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11217日,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于2022525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事故调查报告》,202266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批复。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新疆满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15”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鄯政复〔202291),评估小组深入事故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评估,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鄯善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新疆满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50万元,已缴纳完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第三项,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鄯善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鄯善能立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2.2万元,已缴纳完毕。

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鄯善县住建局决定给予新疆科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0万元,已缴纳完毕。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付文敏,新疆满归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鄯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处罚177564元,已缴纳完毕。

2.戴鹏,新疆满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鄯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处罚46272元,已缴纳完毕。

3.朱明,新疆满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鄯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行政处罚25000元,已缴纳完毕,暂停安全生产资格3个月的行政处罚住建局已落实完毕。

4.朱宇航,鄯善能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站长。鄯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处罚30000元,已缴纳完毕。

5.王磊,鄯善能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副站长。鄯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行政处罚20000元,已缴纳完毕。

6.吴再宝,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再宝,鄯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处罚20000元,因该行政处罚决定本人未履行,且超过法定期限,已将案件移送至鄯善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殷伟,新疆科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县住建局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行政处罚10000元,已缴纳完毕。

8.艾尼·卡德尔,鄯善能立建材有限公司泵车操作员,该公司根据《员工考核条例》4.3之规定扣除其11月工资,实发12月工资,并对艾尼·卡德尔开除处理。

(三)对事故监管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县住建局,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徐超对住建局局长李理进行了提醒谈话。

2.鄯善工业园区管委会,由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主任伍贤周对安全生产部全体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事故防范、整改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1.新疆满归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事故单位,该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和公司日常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制定和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组织机构和实际情况完成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二是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任命安全总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与鄯善能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针对不同工种,不同作业要求开展针对性培训,确保施工作业安全;五是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鄯善能立建材有限公司,一是加强作业现场管理,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详细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方案;二是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对泵车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

3.新疆科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一是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增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周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运用实际案例对监理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安全监理日志制度、项目总监总结制度、工作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完善安全监理计划全;四是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管,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用具清理出场,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下发通知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4.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履行统一协调、管理、安全检查职责,配强施工作业管理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和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二)事故有关监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鄯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部、住建局。一是能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安排分管领导及一名质检站干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项目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狠抓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求监理强化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对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措施;四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宣传栏等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五、存在问题

1.新疆满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形成“12·15”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档案资料。

2.需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重大危险源评估分析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六、评估组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被评估单位均能依据县政府批复意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做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监管部门和事故企业均严格按照批复事项要求,坚持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对防范措施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对行业领域作业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