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拨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第二批)经费1.42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吐市财社〔2023〕42号),拨付鄯善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直达资金)1.42万元。
二、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资金名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项目名称: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第二批)项目
拨付单位:鄯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金安排情况:鄯善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42万元
按照中央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管理要求,该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项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资金使用安排原则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鄯政财字〔2023〕66号)文件,此项资金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落实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参试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和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
四、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第二批)项目 |
鄯善县 |
1.42 |
鄯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监督电话:0995-8381328 、0995-8380164
通讯地址:鄯善县蒲昌路1597号司法局综合楼财政局社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