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等的规定,鄯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2023年12月14日下午12时00分在鄯善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对鄯善县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组织召开听证会。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请在2023年11月27日前向鄯善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申请人应熟悉鄯善县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相关工作情况,关注本县经济发展状况。经鄯善县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者旁听资格并发放《听证邀请函》及其相关资料。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鄯善县实际情况,对本次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或所从事的工作、职务等基本情况。
4、听证会代表应亲当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5、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听证会上提供的资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人柯玉环 联系电话:13899300313
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