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持续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精神,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国家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切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工作,按照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下达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至第三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合计136.719782万元,现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至第三季度脱贫人口小额
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分配表
序号 |
资金名称 |
项目名称 |
资金使用单位 |
分配资金(万元) |
1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22年第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
鄯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34.270514 |
2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23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
鄯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33.043618 |
3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23年第二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
鄯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34.407267 |
4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23年第三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
鄯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34.998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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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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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19782 |
鄯善县人民政府财政局欢迎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监督,持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联系财政局监督科及农业农村科0995-8380164 0995-838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