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持续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精神,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国家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切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工作,按照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项目正常结余资金安排项目计划的通知以及年初预算安排,下达2024年第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贴息资金30.696255万元,现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第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分配表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名称 |
项目名称 |
资金使用单位 |
分配资金(万元) |
1 |
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金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24年第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
鄯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12.311481 |
2 |
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结余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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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4年中央二批衔接资金结余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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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结余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0.024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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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4年自治区二批衔接资金结余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14.889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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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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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96255 |
鄯善县人民政府财政局欢迎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监督,持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联系财政局监督科及农业农村科:0995-8380164 0995-8384848
鄯善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