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4 10:38
文章来源: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鄯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995-8388648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王军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九区建设路西侧城建局住宅楼1栋2单元402室 |
鄯房权证九区字第00008117号 |
王淳一 |
2 |
高学仁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九区新城东路北侧警苑小区1栋2单元804室 |
无 |
孙秀兰 |
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