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5 10:49
文章来源: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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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新疆鄯善县连木沁镇二塘西3号砂石料矿等2个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通过。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人:伊尔夏提·艾力
电话:0995-8388865(兼传真)
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