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鄯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995-8388648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李敏芝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鄯善县五区新城南路东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号住宅楼1单元201室 |
新(2022)鄯善县不动产权第0003066号 |
罗红兵 |
2 |
崔保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鄯善县火车站镇铁路4街3号楼一单元101室 |
鄯房权证火车站字第00005792号 |
崔毅飞 |
3 |
夏成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鄯善县七区新城东路南侧信合花苑小区1栋2单元701室 |
新(2025)鄯善县不动产权第0000516号 |
郭新梅 |
4 |
罗金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鄯善县三区广场路一号小区8幢2单元202室 |
鄯房权证三区字第00006370号 |
罗红艺 |
登记机构: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