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恢复图斑认定的结果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5-04-23 19:15         文章来源: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1〕1283号)《关于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1〕144号《自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方式销号图斑工作指南(试行)》,鄯善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第一批4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进行调查评估,确定4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均已完成自然恢复。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资料至鄯善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联系人:伊尔夏提·艾力,联系电话:0995-838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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