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8 19:40
文章来源: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鄯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995-838864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尕依提·阿不都、阿瓦汗·玉努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鄯善县五区柳中路东侧供电局住宅楼3栋4单元101室
鄯房权证五区字第00013926号
艾克帕尔·尕依提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尕依提·阿不都、阿瓦汗·玉努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鄯善县五区柳中路东侧供电局住宅楼3栋4单元101室
鄯房权证五区字第00013926号
艾克帕尔·尕依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