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鄯善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6-22 18:11         文章来源:鄯善县发改委 发布机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8号令)要求,现将《鄯善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起草说明如下:

一、制定必要性

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合理引导停车需求,缓解停车难问题,优化出行方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切实规范停车收费行为,促进停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

(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公安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214号)

三、起草过程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县住建局分别提出《关于对城区内12处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的报告》、《关于协调解决停车收费服务的请示》,420日县政府2023年第5次常务会议要求发改委牵头,研究制定机动车收费管理细则,做好指导价格的核准。2023425日,我委征求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城市执法局等六家单位《鄯善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初稿)》意见建议。516日,委领导班子对《鄯善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517日我委上报县政府《鄯善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522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鄯善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2023523日至531日(7个工作日)。目前公示期已结束,我委未收到意见。614日,征求城镇法律服务所对《鄯善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合法性审查,审查结果是符合法律规定。73日报送司法局《鄯善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送审稿)》起草说明及相关材料,75日司法局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同意政府常务会研究。719日我委将《送审稿》上报政府研究,813日第14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818日将《鄯善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主要内容

《鄯善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总共五章、19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包含制定本次实施细则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部门职责。第二章停车收费管理,主要包含价格管理形式、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程序、PPP专业停车设施定价、计费方式、优惠政策、禁止收费行为。第三章经营者停放收费行为,主要包含经营资质、申请制定、调整收费标准,行为规范、明码标价。第四章停车收费监管,主要内容是协同监管。第五章附则,包括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