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一批鄯善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0 22:35         文章来源:鄯善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机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 218 号令)相关规定,县司法局按照 “谁制定、谁清理” 原则,组织开展2024年12月31日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就拟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修订1件、废止失效4件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