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30 11:22
文章来源:鄯善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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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工作,规范历史遗留超标准宅基地、一户多宅、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有宅基地处置,妥善化解宅基地管理历史矛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鄯善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的《鄯善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超标准占用有偿使用指导意见(试行)》全文于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9日期间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公示期间,通过鄯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文件内容,并明确反馈方式与期限。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异议与意见。
鄯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