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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2023年中央、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上级部门下达鄯善县2023年中央、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合计1767万元,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35号)文件,下达鄯善县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6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20237号)文件,下达鄯善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1万元,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二、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鄯善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经鄯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批准实施2023年中央、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的批复》(鄯党农领字〔20234号)文件,安排使用2023年中央、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767万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一)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1万元分配情况:

1、吐峪沟乡吐峪沟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49.6万元;2、吐峪沟乡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77.2万元;3、鲁克沁镇大型工程机械采购项目35万元;4、迪坎镇坎儿孜库勒村机电井更新建设项目27万元;5、达浪坎乡环卫设施项目69万元;6、连木沁镇人居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112万元;7、连木沁镇阿克墩村防渗渠建设项目212.5万元;8、辟展镇树柏沟村道路建设项目158.7万元。

(二)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6万元分配情况:

1、吐峪沟乡大型工程机械采购项目70万元;

2、鲁克沁镇公共照明设备更换项目162.88万元;

3、迪坎镇公共照明建设项目61.6万元;

4、迪坎镇易地搬迁区公共照明建设项目12万元;

5、达浪坎乡大型机械设备采购项目47.56万元;

6、达浪坎乡央布拉克村巷道硬化建设项目191.96万元;

7、七克台镇南湖村巷道硬化建设项目120万元;

8、七克台镇大型工程机械采购项目70万元;

9、鄯善镇巴扎村防渗渠建设项目120万元;

10、东巴扎乡大型工程机械采购项目70万元。

附件:鄯善县2023年中央、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监督电话:0995-8380164、0995-838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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