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鄯善县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计划清单
发布时间:2026-07-03 11:28         文章来源:鄯善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机构:      
2026年鄯善县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计划清单
序号 主管部门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实施机关 检查标准 检查依据 检查频次 检查类型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1 鄯善县财政局 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 代理记账行业的监督检查 鄯善县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98号令) 年平均检查2次,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 2 5月
8月
财政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
2 鄯善县财政局 新增的代理记账机构 新办理代理记账机构例行检查 鄯善县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98号令) 新增后三个月内实地走访1次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 1 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后三个月内 财政局
3 吐鲁番财政局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鄯善县财政局 在政府采购项目中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 每年1次 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 1 财政局 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写说明:               
1.“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指描述对象具体范围。                        
2.“检查依据”限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命令,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检查;列说明(1)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2)具体条、款、项、目及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3.“检查类型”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个案检查(根据投诉举报、专班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却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明显超过合理频次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将进行跟踪监督)。   
4.“检查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5.“年度检查频次”不得超过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
6.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或者以附件形式补充说明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