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0603120/2025-00255
- 发布机构:鄯善县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鄯政发〔2025〕6号
- 公开日期:2025-02-19 11: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艺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名录整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工作要求(新文物普查[2025]1号),通过组织核查,全县共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9处。经鄯善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苏贝希遗址等11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公布。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通知》(鄯政字〔1996〕67号)《关于确定迪坎儿新石器遗址等3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鄯政发〔2006〕7号)《关于将二塘沟西一号墓群等68处文物点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鄯政发〔2011〕74号)同时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艺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依法认真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鄯善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