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扶持政策》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14 15:04         文章来源:鄯善县文旅局 发布机构:      

为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提升旅游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积极性,鄯善县政府制定出台了《鄯善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扶持政策》(鄯政办发[2018]118号),现将该政策出台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促进鄯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全域旅游创建进程,提高鄯善县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力争将鄯善县打造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结合鄯善县实际,制定《鄯善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扶持政策》。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76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旅游发展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保障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用地的实施意见新国土资发【20181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

三、制定目标

为满足全域旅游发展的需求,鼓励和调动各类资本在鄯善县投资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开发旅游新产品,培育旅游新品牌,拓展旅游新市场,促进鄯善县全域旅游发展。

四、主要内容

《鄯善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扶持政策》共分为奖补范围、奖励政策、附则(一事一议政策、申报程序)等3个部分,共有24条具体内容。

(一)奖补范围。即该奖励办法适用的范围对象,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乡(镇、场)、村,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旅游企业和个体、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资格的组织。对在税收、安全、环保、诚信经营等方面受到查处 或不积极主动承担应有社会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扶持。

(二)扶持奖励政策。该部分主要为针对设立专项资金、补助旅游规划编制、优先安排用地、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突出重大项目保障、培育旅游新业态、实施税收返还奖励、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加大旅游惠民力度、支持创建军A级景区、鼓励旅游品牌创建、鼓励旅游商品开发。规范农家乐标准、实施递度奖扶政策、鼓励开旅游旅游节庆、补助涉旅摄影资金、鼓励行业素质提升、开展智慧旅游建设、探索建立专家智库等20个方面实行不同标准的奖励政策。

(三)附则。包含一事一议政策。对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列入一事一议政策扶持对象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申报程序,即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主体提交相关申报证明材料,按程序进行申报,公示、拨付。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鄯善县文旅局

咨询电话:0995-8385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