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3 18:03
文章来源:鄯善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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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尾矿库闭库销号监管的通知》(新应急〔2021〕115号)等文件精神,鄯善丰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精粉厂尾矿库等9座尾矿库符合销号条件,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且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依规作出予以销号的决定。
上述9座尾矿库闭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和监管,原有场地根据实际用途按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管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