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扶贫领字[2018]2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依据根据吐市财振〔2025〕5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5〕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对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公示:
1、资金来源: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资金额度:下达衔接资金93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86万元,自治区资金5120万元。
3、实施个数:实施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51个,其中:吐峪沟乡实施项目3个;鲁克沁镇实施项目15个;迪坎镇实施项目4个;达朗坎乡实施项目3个;连木沁镇实施项目3个;七克台镇实施项目4个;辟展镇实施项目4个;鄯善镇实施项目3个;东巴扎乡实施项目3个;县委组织部实施项目6个;鄯善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实施项目1个;农业农村局实施项目2个。
4、项目分类:实施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51个,投资规模9306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20个,投资规模2432.1546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30个,投资规模6759.8454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个,投资规模114万元。现将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进行公示,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12317
0995-8381639(鄯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0995-8384848(鄯善县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1-1、鄯善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施计划公示表
1-2、鄯善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施计划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