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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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公安局机构设置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鄯善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鄯善县鄯善镇新城东路1188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0930-1330 下午1630-2000

冬季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

负责人:任琦鹏(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995-8367213

二、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吐鲁番市委、市政府及鄯善县委、县政府及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市公安局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定符合本县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制度;领导、监督、检查本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指导并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缉毒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和专项斗争;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4.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和管理。

5.指导、监督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院校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6.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访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8.指导、监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9.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工程;指导监督全县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10.指导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考核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活动,按照管辖依法办理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办理本县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12.指导和实施公安机关装备、被服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13.制定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等工作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4.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本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5.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14个内设机构:

1、政工科(副科级)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公安人事管理、警衔管理和优抚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和公安文化建设等工作。

2、纪检监察办公室(督察大队)

负责对局党委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各项政治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本局所属部门遵守纪律、执行政令警令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查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受理和调查对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的举报、控告以及对党员民警的控告与申诉:组织开展财务审计调查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3、法制大队

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开展法治调研,编制公安法制建设规划;对以本局名义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审理本局管辖的公安行政复议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审核本局办理的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对全县公安执法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公安机关的法制员培训及普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开展错案追究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受理当事人要求听证申请,主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听证会;负责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

4、警务保障办公室

负责公安装备、被装的核算、调拨、供应、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业务和专项拨款的计划、申报和分配;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局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全局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5、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统计、机要保密、公安史志、档案管理、文秘、文印、收发等工作。

6、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影响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拟订对策,为县委、人民政府提供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负责办理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搜集、掌握、分析、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负责对非法刊物、音像制品、非法宗教、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组织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的侦控和调查工作,指导基层派出所做好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下设:特情中队、情报信息中队、反邪教中队。

7、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参与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违法犯罪情报资料,刑侦职业据点建设和三项基础业务建设;负责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和物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反恐怖、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下设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刑事科学技术中队。

8、禁毒大队(鄯善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掌握毒品犯罪动态,制定预防、打击对策,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工作,承办本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交通管理大队

贯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工作;负责公路巡逻业务工作;指导和承办交通事故和各类复议案件;负责机动车辆的年度检验、机动车注册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驾驶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下设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交通管理大队七克台公路巡逻中队、交通管理大队连木沁公路巡逻中队、交通管理大队山南中队。

10、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指导和处理游行示威的申请和维护大型群众活动的治安秩序;指导协调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工作;指导派出所、巡警防暴大队、治安联防队、群众治保会、保安公司的业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参与对全县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指导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及音像文化市场的治安管理;指导全县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和参与对重点人口、流动人口、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负责人口统计和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工作。掌握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重点工程建设的社情动态,指导监督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和防范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上述系统内部发生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指导管理企事业单位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负责做好涉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受理、审核辖区内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负责查处辖区内公民出入境违法案件;做好制止零散朝觐工作。协调、指导做好法定不核准出境人员、不准入境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通报备案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宾馆户管员、涉外单位外管联络员的外管业务培训、指导和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发生在辖区内的境外人员“三非”违法案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其他涉外案(事)件的查处。负责对基层派出所出入境管理业务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派出所做好本辖区境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1、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活动情况,制定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和措施;组织、指导、参与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经济案件的侦查和布控工作;承办和协办上级和外地公安机关交办的经济犯罪及复杂疑难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经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

12、特警大队(副科级)

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参与处置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参与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13、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指导、组织、实施全县互联网及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互联网情报信息收集和技术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互联网违法犯罪侦查工作;协调,侦办重大涉网案件,维护全县互联网治安秩序;组织、指导全县互联网服务单位、联网使用单位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电子证据检验鉴定工作。

14、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犯罪动态,研究制定打防对策;侦办辖区范围内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犯罪案件;办理辖区范围内公安机关负责的相关领域行政案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派出机构(派出所13个)

l、鄯善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

2、鄯善县公安局辟展派出所

3、鄯善县公安局东巴扎派出所

4、鄯善县公安局双水磨派出所

5、鄯善县公安局七克台派出所

6、鄯善县公安局连木沁派出所

7、鄯善县公安局鲁克沁派出所

8、鄯善县公安局吐峪沟派出所

9、鄯善县公安局达浪坎派出所

10、鄯善县公安局迪坎派出所

11、鄯善县公安局南山矿区派出所

五、监管机构

1、治安拘留所

负责依法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拘留审查的人员执行拘留。

2、看守所

负责对被依法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