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鄯善县统计局
负责人:张军生(党组书记、副局长)
联系电话:0995—8389211
传真电话:0995—8389811
地址:鄯善县文化广场综合楼A栋一楼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09:30-13:30 下午:16:30-20:00
冬季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本县的统计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实施执行情况。
(二)执行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经济核算工作。
(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例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理的统计数据;审查全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管理全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表。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调查的统计数据,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组织全县统计工作调研、统计业务技术教育、干部培训,提高全县统计工作水平。
(七)协助县政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八)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指导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修志、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草拟地方性统计规章制度;统一组织全县统计调查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工作;清查部门统计表;开展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教育人才库的管理工作。
综合业务科:贯彻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民经济核算及专业资料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任务;负责《领导干部手册》、《鄯善统计年鉴》等书籍的编辑、出版工作;定期公布宏观经济统计资料及统计公报,对社会、经济、科技、小康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社会经济、科技统计信息,提供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全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研究改进统计方法制度;指导全县认真履行综合统计职能;组织开展城镇居民的住户调查和民生统计工作。
普查中心: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并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组织指导三项普查的统计基础工作,对三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统计分析;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开展统计咨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