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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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领域】关于注销超期维修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鄯善县各机动车维修业户: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的规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及营运车辆年审逾期问题清理工作的通知》(新交函[2023]45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对我县机动车维修营运业户中过期失效的许可证件进行集中清理。

经核查,我辖区有56家维修道业户经营许可失效,未按规定提前30天到我局办理备案手续,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注销维修经营许可。

现对社会公示维修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起止日期为926-1010日,公示期满后将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咨询电话:0995-838140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