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鄯善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鄯善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政务公开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提高数据质量,积极适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建设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适应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对统计工作的需求,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任务。

(一)多措并举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计公报、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信息12根据上级对信息工作的部署,县统计局对信息公开工作所涉及的公开要求、公开内容、公开方法、公开步骤进行认真梳理并优化升级。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批力度,强化公开后信息二次校验,保证公开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

(二)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据《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件,按期予以答复。

(三)持续加大政府信息管理力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明确“由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纪检委员监督检查”,强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失误的责任科室及其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强化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协调机制,规范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

(四)平台建设。我局未设立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账户、平台,依托鄯善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坚持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由分管领导亲自审定政务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合规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要求所有上网的信息一律采取多级审核,直接责任人自查以后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才能上网,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为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我局积极、及时地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对外公布,大大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本年度未产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统计公开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规范程序,健全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充实人员力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及时向公众发布统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