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部门下达鄯善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1291万元,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农【2021】36号)文件,下达鄯善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86万元,其中:以工代赈任务资金1291万元。
二、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鄯善县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经鄯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下达《关于鄯善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村组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鄯政发改【2022】19号)文件,安排使用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491万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
1、鄯善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村组道路项目515.224213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1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结余资金20.225829万元;2021年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补助结余资金3.998384万元。
附件:鄯善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分配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5-8380164 0995-8384848
通讯地址:鄯善县蒲昌路1597号司法局综合楼财政局
电子邮箱:mxj8194887@126.com
鄯善县人民政府财政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