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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2022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上级部门下达鄯善县2022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12万元,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吐市财农【202210号)文件,下达鄯善县2022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12万元。

二、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鄯善县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经鄯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下达《关于批准实施2022年中央(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的批复》(鄯党农领字【202203号)文件,安排使用2022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12万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

1、鄯善县鲁克沁镇赛尔克甫村农副产品加工及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一期)55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12万元;市级资金15万元;鲁克沁镇路灯安装建设项目结余资金30万元(中央项目结余资金)。

附件1:鄯善县2022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附件2:鄯政财字【2022】80号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5-8380164    0995-8384848

通讯地址:鄯善县蒲昌路1597号司法局综合楼财政局

电子邮箱:mxj8194887@126.com

鄯善县人民政府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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