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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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拨付鄯善县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综[2024]13号)文件,拨付保障性住房资金-老旧小区资金(直达资金)11万元。

二、资金使用安排原则

1、该项收入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按照规定程序拨付使用。

2、按照中央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管理要求,该项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项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

3、根据鄯政财字[2024]76号文件要求,此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范围

资金分配

责任单位

1

2025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鄯善县

11万元

鄯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0995-8386091

通讯地址:鄯善县蒲昌路1597号司法局综合楼财政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