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下达2025年第三、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贴息资金55万元,现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县级配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7.914409万元;
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结余资金0.004705万元;
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080886万元(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其中:中央资金结余8.409315万元、自治区资金结余6.83316万元、自治区第二批资金结余1.838411万元,以上资金从各实施单位项目中收回安排至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贴息中。
二、资金分配
2025年第三、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贴息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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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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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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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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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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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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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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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三、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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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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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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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级配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7.914409万元;
2、2024年中央(第二批)资金结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0.004705万元;
3、2025年中央资金结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409315万元;
4、2025年自治区资金结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83316万元;
5、2025年自治区(第二批)资金结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8384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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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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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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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12317(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995-8380164、0995-8384848(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鄯善县蒲昌路1597号司法局综合楼财政局
鄯善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3日